各市财政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贯彻国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政策,根据《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通知》(财社〔2010〕256号)要求,中央财政从2009年开始(即自成品油税费改革实施起)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给予适当补贴。为保证补贴工作顺利进行,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山东省辖区内具有山东省常住居民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购买机动轮椅车相关凭证的城乡下肢残疾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须符合国家标准(GB12995-2006)的相关规定。
二、补贴标准和时间
按照国家规定,每辆机动轮椅车每年补贴200元。(其中2009年的补贴资金与2010年的补贴资金一起补发)。
三、补贴原则
(一)合法有效原则。申请补助的下肢残疾人应当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购买机动轮椅车相关凭证及合法的身份证件?!?/p>
(二)公开、公正、透明原则。燃油补贴工作严格按照补贴条件和规定程序确定补贴对象、发放补贴资金。透明操作,补贴对象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监督。
(三)个人申请,据实统计原则。领取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必须由申请人本人到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当地乡镇(街道)残联办理申请手续,由乡镇残联据实统计上报县级残联审批。
(四)积极稳妥,及时发放原则。各市、县(市、区)财政、残联等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燃油补贴工作,尽快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残疾人手中,要妥善处理好实施补贴政策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要以此次燃油补贴为契机,认真研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的措施,把我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四、补贴资金申报和发放程序
(一)下肢残疾人机动三轮车车主应向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所在地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所在村委会(社区街道)的车主证明材料;
2、本人购买机动轮椅车的正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正本及复印件2份;
4、申请人一寸免冠照片2张。
(注:档案材料乡镇/街道存档一份,报县市区存档一份)
(二)各乡镇(街道)残联对申请材料应逐一检查登记,将初步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及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情况进行登记,帮助符合补贴条件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主填写《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登记审批表》(详见附件1),编制《年度发放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统计报表》(详见附件2),并建立电子档案上报县级残联。
(三)县级残联对各乡镇(街道)残联上报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登记审批表》进行检查审核,及时审批?;阕芡臣票鞠角谏夏甓确咸跫牟屑踩思安屑踩嘶忠纬登榭?,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联合行文,于每年2月10日前向设区市财政、残联提交本地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经费申请报告。
(四)市级残联、财政局对本辖区(含省财政直接管理县)上报材料汇总审核后,联合行文,连同本市《发放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统计报表》,于每年2月20日前报省残联、省财政厅。省残联审核汇总全省上年度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数量,经省财政厅确认后,于每年3月31日前上报中残联、财政部。
(五)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工作,补贴经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和残联根据各地申报情况,逐级申请和下拨经费计划;燃油补贴发放工作,由各县财政部门商同级残联部门及时将补贴资金放到残疾人手中。
五、职责分工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工作由各级财政部门和残联共同负责。省财政厅、省残联负责制定全省燃油补贴具体实施方案,负责数据统计、审核、汇总、上报全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数量以及全省的补贴资金核拨、管理工作;设区市财政部门和残联负责本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数量及全市补贴资金的审核、上报、组织、检查、资金核拨工作;县(市、区)财政部门和残联负责本辖区内符合补贴条件下肢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的申请、登记、数据统计、档案管理、审核、补贴资金发放管理以及相关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燃油补贴是惠及广大残疾人的重要政策,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残疾人的深切关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此项工作涉及千万个残疾人家庭,操作复杂。各级财政、残联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加强与交通、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向政府汇报有关情况。搞好调查摸底,编制好实施方案,全力以赴抓好燃油补贴实施工作,确保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二)规范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各级残联部门要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指定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建立和规范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料补贴对象资格确认审批、资格退出和档案管理制度。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下拨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禁挤占、截留、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各级残联部门在燃油补贴发放工作中要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切实做到补贴方案公示、补贴对象公开。各级残联、财政部门要严格把关,防止人情补贴、关系补贴、户籍地和居住地两地领取双份补贴等情况发生,对已经报废的车辆应及时停发补贴,对因违规操作、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骗取燃油补贴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会同残联做好项目的督导和考评工作,对各地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省残联、省财政厅将根据情况对各地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工作进行检查。
(三)按规定及时上报统计材料。各级残联部门要对上报材料认真检查核对,确保上报的补贴发放人等基础材料情况真实可靠,统计报表数据准确,按照规定时限完成上报任务。各市残联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要于每年11月底前向省残联、省财政厅上报本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工作情况报告。
附件:1、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登记审批表
2、 年度全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统计表
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主题词:残疾人 燃油 补贴 通知
信息公开选项: 依申请公开
山东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0年12月17日印发
附件1: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登记审批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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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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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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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一寸 免冠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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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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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 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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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详细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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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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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是否符合标准 |
是、否 |
车辆购买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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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字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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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残联申报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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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残联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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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街道)证明、机动轮椅车购买发票复印件、残疾人证复印件附后
附件2:
年度全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统计报表
市(盖章) 报送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车主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残疾等级 |
残疾人证号 |
家庭住址 |
领取人电话 |
发放金额 |
领取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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