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9日,省残联、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山东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情况
辅助器具是帮助残疾人补偿、改善身体功能,提高生存质量的有效手段之一?!豆裨汗赜谟》?/span>“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若干意见》均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对城乡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给予补贴。《山东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保障,按照有关规定为残疾人提供必要的助视、助听、助行等基本型辅助器具,或者给予购置补贴。近年来,我省积极推动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工作,不断完善服务网络,强化服务保障,提升服务能力,每年为超过15万残疾人适配各类辅助器具。指导济南、青岛、东营、烟台、威海等市建立了辅助器具补贴制度,对做好全省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工作进行了有益探索。
为更好地帮助全省残疾人改善功能障碍、融入社会生活,满足残疾人个性化、多层次辅助器具需求,省残联等四部门在充分调研和借鉴各地经验基础上,起草印发《办法》,进一步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政策保障。是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具体实践,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有力举措,是维护残疾人健康权益和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框架内容
《办法》共分五章二十一项条款,规定了辅助器具适配对象、适配标准、服务流程、监督管理等内容。
第一章总则,对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工作原则、适配形式等作出规定;第二章适配对象,对政策适用对象作出界定;第三章适配服务,明确残疾人申请、受理、审核、适配等服务流程以及适配实物或补贴计算方法等;第四章监管与保障,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经费来源等;第五章附则,明确《办法》解释部门、实施日期;最后附件部分,详细规定适配辅助器具种类、使用年限和适配标准金额等内容。
三、特色亮点
(一)《办法》坚持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规定辅助器具适配按实物配发和货币补贴两种模式同步推行,把选择权交给残疾人,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经济条件选择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类型?!栋旆ā吠鼻康鞲ㄖ骶呤逝溆胧世匣拔拚习脑熳龊孟谓?,提高政策前瞻性、灵活性、有效性。
(二)《办法》强化个性化辅助器具适配。省级适配目录包含了残疾人最基本、最迫切的50类辅助器具,每类别辅助器具均明确了适配人群、使用年限及适配标准金额,各地可增加或细化产品种类,调整适配标准。规定申请人有不同种类辅助器具需求的,原则上每年度不超过2件,同时规定可以对购置电动轮椅予以适当补贴,满足残疾人个性化需求,增强获得感与幸福感。
(三)《办法》注重对特殊人群优先保障。规定对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以及属于低保、特困、低保边缘等困难家庭的残疾人在所购买辅助器具对应适配标准金额范围内给予100%补贴;对申请残疾儿童专属辅助器具的儿童在对应适配标准金额范围内给予100%补贴。
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办法(试行)》的通知